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驾驶人,将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持浙江省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符合有关条件依照规定参加学习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减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减分不得超过()。【单选题】
A、4分
B、6分
C、8分
D、10分
答案:A
分析:《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持本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满分的,可以申请参加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为期一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次可以减少其累积记分二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减分不得超过四分。
3、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办理审验时,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服兵役无法办理审验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年,题中说不能超过两年是错误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